基于同一事实刑民交叉案件的检察监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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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陈长沙.基于同一事实刑民交叉案件的检察监督[J].中国检察官,2023(8):44-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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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陈长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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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基于同一事实的刑民交叉案件,往往存在后认定的刑事判决与在先民事判决之间的冲突,司法实践中存在不同处理方式。检察机关可以结合案件具体情况,监督人民法院从以下几个角度进行处理:先刑事追赃退赔,不足以弥补损失的,允许另行提起民事诉讼;在法院执行程序中对刑事判决和民事判决合并执行;对民事判决部分予以改判,通过刑事追赃退赔程序解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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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同一事实 刑民交叉 检察监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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