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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公安局等部门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的通告
摘    要:<正>为了加强本市电动自行车的生产、销售和使用管理,保障市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和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成都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就相关事项通告如下:一、在本市生产的电动自行车应当符合国家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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