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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的意见
摘    要: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有关直属单位:2007年我省通过了国家两基(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验收,完成了普及九年义务教育任务,义务教育进入新的历史发展时期。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进一步提升义务教育质量,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省政府决定在全省实施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现提出如下意见:

关 键 词: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普及九年义务教育  黑龙江省  教育质量  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建设工程  义务教育学校  教育教学质量  农村义务教育  标准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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