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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公务犯罪的概念及主体
引用本文:赵蕾.论公务犯罪的概念及主体[J].法制与社会,2007(1).
作者姓名:赵蕾
作者单位: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 湖北武汉430060
摘    要:传统刑法理论将职务犯罪理解为国家工作人员和其他从事公务的人员利用公务实施的有关犯罪。笔者认为这缩小了职务犯罪的范围,应用公务犯罪这一下位概念来概括国家工作人员和其他从事公务的人员这类犯罪。并在公务犯罪概念的基础上再次阐释了该类犯罪的主体。

关 键 词:职务犯罪  公务犯罪  国家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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