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GATT第20条(d)款第一案——韩国牛肉案 |
| |
引用本文: | 全小莲,郑维炜.适用GATT第20条(d)款第一案——韩国牛肉案[J].学理论,2009(4):77-79. |
| |
作者姓名: | 全小莲 郑维炜 |
| |
作者单位: | 吉林大学,法学院,吉林,长春,130012 |
| |
摘 要: | 自WTO成立以来,GATT1994第20条(d)款并没有像20条项下的(b)款和(g)款那样被频繁地在争端解决中被援引,也没有出现全面展示20条(d)款适用核心问题的案件。2000年7月澳大利亚和美国诉韩国鲜牛肉和冷藏、冷冻牛肉进口措施案爆发,该案成为适用GATT1994第20条(d)款第一案。(d)款之所以适用较少,除了在事实层面上20条各款调整的事项不伺以外,在法律层面上,是因为专家组和上诉机构在20条(d)款的适用过程中,建立了相对于其它款项更为严格的适用条件,进一步地限制了各成员对国内立法、执法的自行决断的自由,进而导致援引(d)款的争端方更容易败诉。
|
关 键 词: | GATT第20条(d)款 韩国牛肉案 法律适用 |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