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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物证鉴定中的同一认定和种属认定
作者姓名:董健  杨永川
作者单位: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北京,100038
摘    要:电子物证(电子证据)是与传统物证不同的新型证据。电子物证鉴定的送检材料一般是保存有数字电文的存储介质,其中存储的电子数据是鉴定分析的主要对象。电子物证鉴定有其特殊性,这体现在两个方面:第一是数字电文中很少包含人身的、信息系统的“特征信息”。传统物证中的指纹和DNA鉴定都可以对人身进行同一认定,而数字电文经过信息处理设备的处理、传输,其中不保留或者很少保留人身特征信息。第二是传统物证鉴定分析中的“物质交换原理”不适用于电子证据。数字电文在存储、处理、传输过程中是以光电信号的形式完成信息处理和传输,不发生物质的交换,没有物质成分的交流,只引起数字设备存储器中存储介质的存储状态变化。虽然电子物证鉴定与传统物证鉴定有很大不同,但传统物证鉴定的理论和方法对电子物证鉴定具有指导意义。本文借鉴传统物证鉴定中的同一认定、种属认定理论及方法,对电子物证鉴定中的同一认定和种属认定做一初步的探讨。

关 键 词:电子物证  电子物证鉴定  同一认定  种属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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