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书禁止转让汇票质押探析 |
| |
作者姓名: | 张成龙 |
| |
作者单位: | 华东政法学院经济法系 |
| |
摘 要: | A公司因生产需要,委托B公司代理其从国外进口羊毛,并向B公司开具了6张以B公司为收益人的银行承兑汇票,票面记载有“不得转让”字样,后B公司为了给A公司从国外进口羊毛,向C投资银行申请开立进口信用证,并以背书方式将上述6张银行承兑汇票向C投资银行作开证质押,C投资银行对所开信用证议付行的单据进行了承兑,现B公司已不能清偿欠C投资银行的债务,故C投资银行诉诸于法院,要求确认B公司向其所作的票据质押合法有效,如质押的票据有假疵,则请求判令B公司交付开证保证金。法院判决:B公司以6张银行承兑汇票向C投资银行设定的质…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