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红军:侵吞公款被撤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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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宁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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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山西省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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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原运城市盐湖区大渠办事处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雷红军,2001年12月和2003年5月在该办事处北孙坞村包村工作期间,以替北孙坞村垫付有关费用为由,从上级拨付给该村的节水工程补助款2万元和学校危房改造款5万元中分别取走5000元,但未给该村提供任何支出票据,至调查时,也提供不出确切票据。后来该1万元被北孙坞村党支部书记姚某以虚假票据在该村村委账上报销,形成侵占1万元公款的事实。另外,雷红军在大渠办负责分管侯运高速公路有关工作期间,对该办干部王某保管的侯运高速公路账目不清及账本被火烧一事,负有直接领导责任。雷红军被撤销党内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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