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错在现代侵权法上的重新定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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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洪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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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韶关学院法学院;中国人民大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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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广东省高等学校优秀青年教师培养计划资助项目“广告侵权疑难问题研究”(项目编号:Yq2013148)的阶段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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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传统的过错心理状态说与实践中过错标准的客观化不相匹配。过错以自由意志为哲学基础,履行行为自由与道德评价的功能。过错的加害人本位破坏了当事人双方的平衡,背离了侵权责任损害补偿的基本功能。过错的本质是行为偏差,其决定者应当是社会共同体而不是法官。应当重新定位过错的地位,改变无过错,无责任的做法,缩小过错的适用范围,建立起平等对待的多元、多重的侵权责任归责体系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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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心理状态 行为自由 自由意志 行为偏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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