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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登记地役权效力研究
作者姓名:张永  王争学
作者单位: 
摘    要:我国《物权法》采用了地役权登记对抗主义,实际生活中的非登记地役权效力究竟如何值得研究。非登记地役权欠缺绝对性、对世性,其对第三人的效力非常薄弱。为使法律关系更趋于简单明了,应统一采用登记生效主义。

关 键 词:非登记地段权  登记对抗主义  登记生效主义  善意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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