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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职工办“内退” 劳动部有新说法
摘 要:
近来一些地方企业在分流富余职工时,采取了“一刀切”的做法,对距退休年龄不到5年的职工,强行退出岗位休养(俗称“内退”),侵害了职工的正当劳动权利。为了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行政法规的严肃性,最近,国家劳动部就此发出通知,要求各地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办理职工退出工作岗位休养。《通知》有四个方面的内容:一、企业对距退休年龄不到5年的职工,应经本人提出申请,企业领导批准,方可办理退出工作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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