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论工商领域知识产权冲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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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浙江工商大学法学院 浙江杭州3100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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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目前工商领域知识产权冲突的案例经常发生。法律权利制度构建以公平、正义为基础,任何公民享有受到平等尊重、公平待遇的基本权利。如果在先权没有受到实质损害,而被用来限制在后权的产生,这是有违法律权利制度构建的目的的。所以只有避免在先权利受到实质损害,才能作为限制、撤销其他权利的理由。有关工商领域知识产权冲突的问题可以在新的知识产权制度中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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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知识产权 权利冲突 在先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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