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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爱情与审美的和谐统一
作者姓名:郝先中
作者单位:安徽皖西学院政法系
摘    要:爱情中充满美感,爱与美和谐统一。本文认为,爱情中包含着自然之美、社会之美、伦理之美、道德之美。爱情内涵中具有多重审美标准,爱情追求中具有深刻的审美意向;爱情表达中具有较高的审美价值。

关 键 词:爱情  审美标准  审美意向  审美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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