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软件的版权保护与TRIPS协议接轨中的几个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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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司艳丽 仲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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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烟台大学法学院 研究生 邮编 264005(司艳丽),烟台大学法学院 研究生 邮编 264005(仲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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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001年11月11日,我国正式加入了世界贸易组织。作为WTO的一项重要条约,TRIPS协议也随之将在我国全面实施。如今,随着计算机软件技术的迅速发展,计算机软件侵权在我国也日益猖獗。然而我国现有的《著作权法》、《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对于计算机软件的保护力度不够,与TRIPS协议要求也有很大差距。这主要体现在几个方面,一是TRIPS协议中的某些权利和原则在我国立法中没有明确的规定,例如计算机软件的出租权和侵犯软件著作权损害赔偿的归责原则;二是某些权利的保护方式与TRIPS不一致,例如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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