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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提单的物权凭证功能的再思考
作者姓名:胡正良  曹冲
作者单位:大连海事大学交通运输管理学院(胡正良),大连海事大学(曹冲)
摘    要:一、引言提单是一种重要的运输单据,同时也是一种重要的贸易单证。提单自14世纪问世以来,在国际货物运输和国际贸易领域中一直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自英国法院在1794年Lickbarrow诉Mason一案中首次承认提单具有物权凭证(D0cumentoftitle)功能以来,物权凭证功能一直被人们认为是提单的一项重要功能,这在已出版的国内外海商法和国际贸易方面的教材和论著中均有提及。但究竟为什么提单具有物权凭证的功能,以及提单的物权凭证功能体现在哪些方面和何种程度,均有待深加探究和论证。我国《海商法》采“汉堡规则”的…

关 键 词:中国  《海商法》  立法原则  “汉堡规则”  提单  物权凭证  国际贸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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