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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收费权质押公证应当明确的若干问题
作者姓名:程芳仁
作者单位:广西永福县公证处
摘    要:《中国公证》2003年第5期、2004年第6期和2005年第4期上刊登的齐放同志和无名同志的三篇文章,探讨了某学院以学生公寓收费权质押向银行借款一案是否可行的问题。双方的观点都有很多可取之处,也有一些值得探讨的地方。

关 键 词:收费权质押  公证  银行借款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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