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搞活经济务须用好法律武器——江苏海门县经济犯罪的调查
引用本文:曹能新.搞活经济务须用好法律武器——江苏海门县经济犯罪的调查[J].政治与法律,1988(4).
作者姓名:曹能新
作者单位:中共江苏省海门县委 副书记
摘    要:几年来,我们江苏海门县在坚持开放、搞活的同时,切实加强了对打击严重经济犯罪活动的领导,有力地促进了农村商品经济的正常发展。通过调查剖析我县一些典型的经济犯罪案件,使我们得到了一个十分深刻的启示:在搞活经济的过程中,各级干部必须善于运用法律为经济工作服务。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