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二○一三年八月二十三日宁政办发[2013]100号各区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市政府法制办拟定的《南京市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南京市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市政府法制办2013年8月)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国法复函[2011]628号)和省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全面开展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建设的通知》(苏府法[2013]7号),推进我市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工作,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在推进依法行政、化解行政争议、构建和谐社会中的重要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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