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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社会管理 监所检察大有作为
引用本文:柯亨达.创新社会管理 监所检察大有作为[J].理论导报,2012(11):26-27.
作者姓名:柯亨达
作者单位:江西省武宁县检察院
摘    要: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要加强社会建设和管理,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党的十七大进一步把社会管理创新纳入更加完备的体系性框架之中。因此,社会管理创新成为全国政法工作的“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大重点工作之一。检察工作如何融入社会管理创新大格局,检察机关如何积极在创新社会管理实践中给力作为?笔者根据工作实践,仅就监所检察工作在社会管理创新中的作为谈几点建议。

关 键 词:社会管理创新  监所检察工作  十六届四中全会  管理实践  党的十七大  社会建设  社会矛盾  政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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