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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逸致人死亡的交通肇事罪与不作为的故意杀人罪的界限
引用本文:王剑波.逃逸致人死亡的交通肇事罪与不作为的故意杀人罪的界限[J].中国检察官,2012(14):9-11.
作者姓名:王剑波
作者单位: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100875
摘    要:一、基本案情案例一:徐某驾驶无牌照、刹车失灵且超载的131型农用运输车将行人张某撞伤。徐某伙同乘坐该车的刘某将张某抬上肇事车后带离事故现场。为逃避法律追究,二人又找到杨某商定,将被害人掩埋。为此,杨某购买铁锹一把,三人将张某运一僻静沙坑内掩埋。张某因无法得到救助而死亡。案例二:丁某驾车路过一座小桥下坡处时,将醉倒

关 键 词:故意杀人罪  被害人  不作为  交通肇事罪  因逃逸致人死亡  被告人  行为人  交通肇事行为  事故现场  交通运输管理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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