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医院强行剖宫案”之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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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姜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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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南方医科大学,5105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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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本文案例启示:紧急救治是医师的义务而非权利。《侵权责任法》第56条的"意见"是指同意、不同意以及不置可否;"不能"是指客观不能与主观不能。在具体判断医师应否予以救治时,应以医师对患者病情的判断是准确还是失误为前提分别探讨,同时根据患者、近亲属对病情的认识而作个别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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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近亲属 紧急救治 医师 侵权责任法 成年患者 不同意 认识错误 医疗机构 错误认识 孕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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