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贿案中行贿人证言的公诉应对——兼论修正后的刑事诉讼法相关条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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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黄学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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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检察官》杂志社编辑部 河南省巩义市人民检察院,451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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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基本案情】犯罪嫌疑人王某系某市人民医院骨科主任,刘某为副主任。王、刘二人自2009年8月担任主任、副主任以来,先后收受甲、乙、丁、戊等6家医药公司医药代表陈某、流某、秦某、谢某、薛某等22人回扣后建立小金库,王某负责小金库的开支审批,刘某负责小金库的账目管理。截止2012年5月案发,王、刘累计收受回扣248万余元。其中28万元用于科室节假日活动经费。王某分得120万元,刘某分得9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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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刑事诉讼 行贿人 受贿案 法相 公诉 证言 收受回扣 犯罪嫌疑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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