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侦案件决定逮捕权“上提一级”之实证考量 以北京市检察机关为范例的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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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周冬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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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检察院,1000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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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最高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高检院)于2009年9月4日下发了《关于省级以下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的案件由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逮捕的规定(试行)》(以下简称"上提一级"规定)。对此规定,有人叫好,认为"既在宪法的框架内,又一定程度上解决了自侦自捕缺乏制约的弊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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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自侦案件 逮捕权 检察机关 最高人民检察院 北京市 实证 2009年 立案侦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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