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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托”行为应当以诈骗罪论处
作者姓名:郭慧丽  周力
作者单位:海南省海口市人民检察院,570125
摘    要:[基本案情]2010年4月开始,被告人许某伙同蔡某(在逃)承租了位于海口市海甸五西路的风雅老树咖啡店,并陆续从上海招聘了李某、秦某等10余名女青年前来海口,准备对他人进行欺诈消费活动,并许诺将客人消费额20%给李某等作为回扣。2010年5月1日至6月23日,李某、秦某等人或键盘手在网上通过QQ交友、世纪佳缘

关 键 词:被害人  诈骗罪  被告人  消费行为  犯罪嫌疑人  欺骗行为  错误认识  非法占有  交朋友  消费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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