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该对他们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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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大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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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1998年4月28日,西安市碑林区公安分局驻东关南街派出所刑警队接到来自有关群众的举报,反映在西安市东郊新城区韩森寨一带有一帮年纪不大的少年小帮伙,经常实施强奸。抢劫等犯罪行为。公安机关接报后,经侦查,一举抓获了犯罪嫌疑人14人,查找到涉案人员20多名。经过初步的审查发现该帮伙系一个强奸、轮奸、抢劫、勒索的少年犯罪团伙,主要犯罪嫌疑人是马某、殷某、王某,基本成员九人,涉案20多人。犯罪人年龄在15-17岁之间(个别少年参与作案时仅11岁)。在持续一年半的时间内,他们强奸、轮奸32起(仅查证属实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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