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错侵害他人财产 楼下财物遭殃获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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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胡勇军.过错侵害他人财产 楼下财物遭殃获赔[J].浙江人大,2011(4):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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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胡勇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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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浙江聚点律师事务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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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家住上海浦东新区的郑先生与金先生系上下楼邻居关系。金先生租用郑先生楼下的一间门面房开设照相馆。2010年2月12日下午,郑先生家中马桶堵塞发生溢水,小区物业公司派人到场维修,因管道走向问题需进入底楼即照相馆内操作,但因店主金先生已回家过年,维修人员无法进入照相馆检查,故未能彻底解决堵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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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照相馆 他人财产 彩扩机 相邻关系 下水管 过错 维修人员 上海浦东新区 侵害 马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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