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阳县法院:让办案在全程监督下阳光进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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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曹学琳,李卫强,宗寿强.济阳县法院:让办案在全程监督下阳光进行[J].山东人大工作,2010(7):48-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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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曹学琳 李卫强 宗寿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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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枣庄市薛城区法院针对国际金融危机和宏观经济变化对中小企业融资带来的不利影响,积极维护金融机构信贷秩序,努力帮助中小企业解决融资难问题,妥善审结多起涉及金融经济纠纷案件,取得了比较好的法律效果、经济效果和社会效果。目前,该院邹坞法庭审结的关于枣庄市薛城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与山东黄河金属管业有限责任公司钢结构资产抵押贷款一案荣获“2009年度全省法院十大典型商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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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资产抵押贷款 薛城区 钢结构 法院 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国际金融危机 经济纠纷案件 融资难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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