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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制度文明”
引用本文:刘延兵. 论“制度文明”[J]. 新视野, 2002, 38(3): 59-60
作者姓名:刘延兵
作者单位:北京联合大学,北京市,100083
摘    要:改革开放以来,建设“两个文明”(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提法,已为广大群众所熟识和接受。然而有必要再提出一个文明:这就是制度文明。一任何一门科学的学科,都有其自身特有的范畴。对于范畴,列宁曾经作过精辟的论说。他说:“在人面前是自然现象之网,……(范畴)是帮助我们认识和掌握自然现象之网的网上纽结。”[1]网上纽结,只是一个个的点,但却联结着四面八方的脉络,由此可见范畴的重要地位和鲜明特点。自然科学如此,社会科学亦然。从社会科学看,其范畴实是理论系统、理论观点的浓缩和精华。从范畴展开去,即可见学说之全貌…

文章编号:1006-0138(2002)03-0059-02

On “the Institutional Culture”
Abstract:
Keywor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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