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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主管部门对企业国有资产划转发生的纠纷不属于民事案件
作者姓名:张万军  张旭
作者单位:内蒙古科技大学;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摘    要:无偿划转制度是我国特有的资产整合方式,是政府及其所属主管部门对国有资产管理的重要手段,又是经济的操作运行方式。政府主管部门根据该企业的申请,决定调整、划转国有资产的行为,系行政行为,由此而发生的纠纷,当事人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是否受理?在这种情况下,人民法院审理案件,如何既坚持法律的原则性规定,又以案件的基本事实为依据,作出具有公信力的裁决?

关 键 词:企业国有资产  划转  主管部门  国有资产管理  行政行为  人民法院  民事诉讼  国有土地使用权  长城公司  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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