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沉默权不适于中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国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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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高春兴.刑事沉默权不适于中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国情[J].北京人民警察学院学报,200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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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高春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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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山东公安高等专科学校侦查系 主任、副教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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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刑事沉默权制度在西方国家也存在限制与反限制的争论,也就是说,还没有完全意义上的沉默权制度。我国目前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社会经济基础、价值观念、国民素质、历史传统、科学技术水平及法律制度,都与西方国家有较大差异,还不具备实行刑事沉默权制度的基础和条件,不宜盲目引进,超前与国际接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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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刑事沉默权 国情 差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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