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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定无资质公司经营培训业务谋利的该如何定性
作者姓名:陈斌
作者单位:浙江省桐乡市人民检察院;
摘    要:案情简介马某系某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安监局")局长,其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贿赂20余万元。此外,马某与王某等人共同出资10万元成立中介服务公司甲,马某实际出资7万元,占甲公司70%的股份,并以朋友陈某名义在

关 键 词:为他人谋取利益  国家工作人员  受贿罪  滥用职权罪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职务便利  公司经营  资质  利用职务之便  培训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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