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正> 我国现行婚姻法从名称到内容已经不适应新形势下婚姻家庭关系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修改势在必行。不少学者和法律工作者见智见仁,围绕结婚条件、离婚标准、夫妻财产、亲属亲权、协议离婚、无效婚姻以及家庭暴力、第三者插足、子女抚养等问题发表了不少见解,提出了很好的主张。但有些观点笔者以为有失偏颇,而研究和探讨这些问题的基础是对婚姻家庭法基本原则的认识和理解,因为基本原则是婚姻家庭关系确立、维持和终止的准则,也是婚姻家庭关系当事人活动的准则。明确了基本原则,用这些原则作指导分析某些具体问题,分清是非,划清界限,决定取舍,就会使我们对问题的认识更深刻,结论也就更符合我国婚姻家庭关系的客观实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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