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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市场规制的法治尺度
引用本文:于雷. 论市场规制的法治尺度[J]. 河北法学, 2002, 20(3): 2-5
作者姓名:于雷
作者单位:最高人民法院,北京 100745
摘    要:市场经济就其本质而言是一种自由经济。为了维护市场机制的正常有效运转 ,必须在一定范围或一定程度上加强市场规制。对以自由竞争为内涵的市场机制的保障与支持程度 ,以及对以个体自由、个人权利、意思自治乃至权力限制为基本内涵的法治理念的尊重与实践程度 ,是衡量国家市场规制质量的基本标尺和试金石。

关 键 词:市场经济  市场规制  法治
文章编号:1002-3933(2002)03-0002-04
修稿时间:2002-02-26

On Regulating Market under Rule of Law
Abstract:
Keywor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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