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1.2011年6月5日国务院办公厅公布2.国办发〔2011〕28号《兴边富民行动规划(2011—2015年)》已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兴边富民行动规划(2011—2015年)兴边富民行动实施以来,边境地区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明显提高,民族团结、社会稳定、边防稳固,为富民、兴边、强国、睦邻作出了重要贡献。十二五时期是边境地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实施兴边富民行动的战略部署,促进边境地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国家民委、发展改革委和财政部组织编制了本规划。本规划实施范围为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广西、云南、西藏、甘肃、新疆等9个省、自治区的136个陆地边境县、旗、市、市辖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58个边境团场。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一)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着眼捍卫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着力深化改革开放,着力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着力提升发展保障能力,着力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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