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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技术部关于对部分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或宣布失效的决定
摘    要:1.2011年1月26日科学技术部令第14号公布2.自2011年1月26日起施行为了适应新时期科学技术事业发展的需要,建设有利于自主创新的法制环境,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规章清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10〕28号)要求,科学技术部对所发布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对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文件征求了有关部门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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