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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出口肉类产品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
摘    要:1.2011年1月4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36号公布2.自2011年6月1日起施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进出口肉类产品检验检疫及监督管理,保障进出口肉类产品质量安全,防止动物疫情传入传出国境,保护农牧业生产安全和人类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

关 键 词:输出国  进出口  生产企业  监督管理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  检验检疫机构  进口  肉类产品  国家质检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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