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修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决定
摘    要:1.2011年5月3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40号公布2.自2011年7月1日起施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决定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作如下修改:一、第二条第一款修改为: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的作业人员及其相关管理人员统称特种设备作

关 键 词:用人单位  考试机构  作业人员  质量监督  特种设备安全  检验检疫  发证  监督管理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