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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注释律学特点
引用本文:
何敏.清代注释律学特点[J].法学研究,1994(6):81-87.
作者姓名:
何敏
作者单位:
司法部预防犯罪与劳动改造研究所
摘 要:
清朝是一个疆域辽阔、统一多民族的王朝,也是专制主义高度发展的末代王朝。这时的注释律学达到了鼎盛时期,历二百年而未衰。其原因,一是专制主义愈益强化,愈要求充分发挥法律的作用,使得法律能够统一适用于辽阔的疆域。二是清初一反宋明空疏不学的“义理心性”学风,注重朴实致用的“汉学”,经顾炎武、戴震等人的倡导和努力,考据学风遂成为清代社会的主要思潮和正统学术。其特征是,崇尚务实,强调经世致用,这就为以实用为本的注释律学提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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