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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同意辽宁省扩大锦州市行政区域给辽宁省人民政府的批复
摘    要:一九八三年一月十二日关于扩大锦州市区的请示收悉。同意:将锦县余积公社的臧西、小兴、兴隆、大石四个生产大队划归锦州市太和区管辖。④1981年和1982年全国人口数字中都包括现役军人。本公报中各项统计数字,都没有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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