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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将对七类企业停止发放流动资金
摘    要:国家有关部门将对以下七类企业停止发放流动资金。一是产品因为不适销对路或质次价高,已严重积压,但仍在继续生产的轻工、纺织和一般机械加工行业的企业;二是经营亏损严重,又未提出切实可行的扭亏措施,近期内扭亏无望的企业;三是管理混乱,虚盈实亏严重,资不抵债的企业;四是违反国家规定,挤占流动资金搞基本建设和挪作他用的企业;五是1994年新发生亏损,在限期内未予弥补或扭亏的外贸企业;六是对国家和省、市、区定价商品调价时,没有按规定将库存产品和物资升值部分调增国拨流动资金的企业;七是用贷款垫支固定资产项目资金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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