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以德行政与依法行政的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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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关保英. 论以德行政与依法行政的关系[J]. 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01, 16(6): 49-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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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关保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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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华东师范大学,法政学院,上海,2000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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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自从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五规划将以德治国作为一个重要原则确定下来,依法治国的战略思想在我国便注入了新的时代精神,毫无疑问,以德治国作为一个普遍命题,必然强烈制约法治的分支范畴.行政法治、依法行政向来被认为是依法治国的关键,因此,以德治国表现在行政法治中就是以德行政.进而引申出了以德行政和依法行政的关系.可以说,此二概念共同构成了行政法治.学界关于依法行政的研究取得了巨大成就,然而,关于以德行政与依法行政关系的研究尚未深入展开.正是基于此,本文从依法行政与以德行政的内涵、依法行政对行政权运行中德性的疏漏、以德行政对依法行政哲理前提的补充和以德行政对依法行政规制规则的制约四个方面系统探讨了以德行政与依法行政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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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以德行政 依法行政 哲理前提 规制规则 |
文章编号: | 1008-6951(2001)06-0049-13 |
修稿时间: | 2001-05-08 |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Administration by Morals and Administration by La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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