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效保证合同中保证人的责任之管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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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钱卫清,沈庆中.无效保证合同中保证人的责任之管见[J].上海政法学院学报,199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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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钱卫清 沈庆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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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上饶市人民法院,江西省政法干部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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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保证合同是法律确定的经济合同的担保方式之一。当前由于各种无效保证合同的出现,不仅不能起到担保债的作用,反而扰乱了社会经济秩序。给国家和有关债权造成损失,并使一些不法分子有可乘之机。在经济审判中正确认定无效保证合同的保证人是否承担担保责任,并依法追究有关直接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对于稳定社会经济秩序有重要的意义。鉴于目前理论界对此认识不一,实践中做法各异的状况,有必要对此问题进行深入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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