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凶杀案为何没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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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满其伟.这些凶杀案为何没破[J].中国刑事警察,199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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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满其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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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上海市公安局刑侦总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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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1994年度上海市未破的凶杀案件大幅度上升,全市共有56起,为历年来之最。在这些案件中,抢劫杀人的为26起,占46.4%;劫车杀人的为3起,占5.4%;因奸情杀人的为8起,占14.2%;因纠纷杀人的为3起,占5.4%;仇杀为3起,占5.4%;性质不明的为13起(其中包括5起碎尸案和4起无名女尸案),占21.4%。这些案件有其共同点,但又不尽相同,犯罪分子的作案手段不会是简单的重复,总想千方百计地逃避罪责。杀人的具体手段是有效地实现杀人动机与目的途径。犯罪分子为了致人死地常常根据当时当地和被害人的具体情况,结合自己掌握的犯罪工具、技能、知识水平和身体条件,设计出杀人的方式方法,并付诸实施。在案件发生后,侦察人员和侦察对象双方都处于运动之中。案件事实的已知与未知,侦察条件的有利与不利,破案工作的主动与被动,随时都在变化。如把握不当,战机瞬间即逝,给破案工作带来意想不到的困难。我们通过对这些未破凶杀案件的剖析,可归纳出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分析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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