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商誉权及其法律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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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陈启超.论商誉权及其法律保护[J].前沿,2003(5):94-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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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陈启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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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郑州大学法学院,河南,郑州,4500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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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商誉是经营者良好信誉的体现 ,它体现在商号、商标、专利、商业秘密、特许经营权、企业优越的地理位置和企业文化等多个方面 ;商誉是一种无形资产 ,是顾客对企业的客观评价。以商誉为客体的权利在法律上表现为商誉权 ,它主要体现为财产权 ,并应属于知识产权 ,它具有人身依附性 ,对商誉权的保护主要是给义务主体设定不作为的义务。侵犯商誉权的行为体现在 :假冒他人注册商标、商标淡化等侵权行为 ;冒用他人企业名称 ,仿冒他人商品装璜、标志及产地等侵权行为 ;侵犯专利权和商业秘密的行为 ;损害他人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的行为 ;以及行业垄断限制竞争行为。对商誉侵权行为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可以分为民事责任、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三种 ,对行政责任需要予以补充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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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商誉 商誉权 侵权行为 法律责任 |
文章编号: | 1009-8267[2003]05-0094-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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