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法律贬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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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朱军华.警惕“法律贬值”[J].行政与法,199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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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朱军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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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江苏省东台市工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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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法律制度是人类史上最伟大的制度发明之一.应该说,近几年是我国立法史上的春天.仅1993年以来,八届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通过的法律和有关法律问题的决定就达96部.具有中国特色的法律构架已初步建立,形成了由若干法律、法规和规章组成、规模庞大,且纷繁复杂的法规体系.然而,法治社会并不等于一味立法,关键在于严格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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