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和完善对抽象行政行为的监督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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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姜颖.建立和完善对抽象行政行为的监督机制[J].中外法学,1999,0(3):39-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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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姜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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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工运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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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 抽象行政行为,是相对于具体行政行为的一个学术概念。带有普遍性的观点认为,抽象行政行为是指行政机关制定和发布普遍性行为规范的行为,其范围包括行政立法行为和其他一般规范性文件的行为,具体是指制定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的行为。这一行政行为相对于行政机关针对某特定对象采取的行为,具有对象非特定性、效力的未来性和规范的反复适用性三个特征,因此被称为抽象行政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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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抽象行政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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