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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有制度研究——写在《物权法》之后
作者姓名:张晨光  杨晓铭
作者单位:天津市河西公证处
摘    要:法法上的财产所有权分为两大类,单独所有权和共有所有权。财产的单独所有不仅为社会生活之常态,亦为民法的基本原则,但由于社会生活的需要,两人以上同时共同享有一物所有权的状态也有存在,即财产的共同所有,简称共有。共同不仅是《物权法》的一项重要的法律制度,也是物权法理论中的一个重要的问题。有鉴于此,加强对《物权法》有关共有制度的研究,明确共有制度中的诸多概念与特点,明晰共有权发生原因与分类,准确把握各类共有,尤其是按份共有与共同共有之间的关系,对公证工作有着重要的意义。

关 键 词:《物权法》  制度研究  财产所有权  社会生活  共有制度  共有所有权  法律制度  共同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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