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讲 民事法律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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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林安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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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一、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条件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第五十五条的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这里说的行为人,可能是公民,也可能是法人。 公民进行民事法律行为必须具有相应的行为能力。即能够自由地、独立地表示自己的意思,并能依据自己的意思决定自己的行为,以取得预期的民事法律后果。在我们国家,对于公民来说,只有成年人、精神正常的人才具有完全的行为能力,才能独立地实施某种民事法律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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