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WTO争端解决机制专家组程序的几点反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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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熊丽. 对WTO争端解决机制专家组程序的几点反思[J]. 比较法研究, 2002, 0(2): 49-56. DOI: 10.3969/j.issn.1004-8561.2002.02.0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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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熊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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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武汉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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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引言1995年乌拉圭回合谈判建立了WTO,接替了关贸总协定(以下简称GATT).与此同时,在继承GATT争端解决的规定和实践的基础上,WTO进行了大胆改革,最后形成了<关于解决争端的规则和程序的谅解协议>(以下简称<谅解>).专家组程序是WTO争端解决机制的核心.虽然自WTO争端解决机制建立以来,缔约方(contracting party)之间2/3以上的贸易争端在未达到专家组程序(panel procedures)之前就基本或完全得到了解决,虽然专家组报告70-80%都被上诉机构推翻,[1]但是专家组程序对WTO的法律解释、推理和应用,对国际法的发展以及后续争端解决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因此,它仍然受到了法律界和WTO缔约各方的广泛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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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争端解决机制 专家组程序 乌拉圭回合谈判 专家组报告 规则和程序 关贸总协定 上诉机构 贸易争端 解决争端 机制建立 法律解释 法的发展 法律界 缔约方 应用 协议 推理 实践 基础 改革 |
Reflects on the Panels Procedure of the Dispute Settlement Mechanism of WTO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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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tract: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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