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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户对丢失银行卡后存款被冒领担主要责任
摘    要:案情简介 2000年12月3日,聂晓斌在广西宾阳与自称为胡志的人签订一份购销20吨电解铜的协议书,双方约定聂晓斌在中国工商银行宾阳县支行(以下简称宾阳工行)开设一储蓄账户,存入购货资金备胡志查询,聂晓斌收货并验收后,告知胡志取款密码,并提供聂晓斌身份证复印件,胡志方可取款。答约当日聂晓斌在宾阳工行临浦分理处(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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